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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预售合同是正式合同的前身,正式的买卖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法律强制力。
二、
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
商品房预售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包括: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6.面积差异的处理;
7.产权登记的约定;
8.违约责任。